5月5日晚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李建欣博士主讲了“当代中国宗教学的回顾与展望”讲座。
讲座中,李建欣博士首先采用美国著名宗教学家尼尼安·斯马特提出的“七面相”宗教学构架,揭示了宗教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多元的社会历史现象,之后分五个阶段概述了我国宗教学的发展状况,最后提出了对我国宗教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初步构想。
以下是当天讲座的一些要点摘要:
一,宗教学研究的对象:宗教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社会历史现象
美国著名宗教学家尼尼安·斯马特教授提出了七个方面(面相)的宗教学框架,即:
实践和仪式的面相,
体验和情感的面相,
叙事和神话的面相,
教义和哲学的面相,
伦理和法律的面相,
社会和制度的面相,
物质面相。
斯马特教授提出的这七个面相的框架并没有穷尽宗教的所有面相,但是至少为我们揭示了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多面性和复杂性。
这七大面相当中,第一至第四更多地阐明了宗教的超自然性、神圣性与终极性;而第五至第七则更多地侧重从社会、政治、物质方面来看待宗教。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说:第一至第四阐明了宗教的非世俗性,第五至第七则强调了宗教的世俗性。
二,现代中国宗教学奠基:20世纪20、30年代
以陈垣、汤用彤、胡适、陈寅恪等学者为代表,研究方法以历史学、哲学为代表。
他们对宗教的研究与此前传统社会有关宗教的著述的一个重要的不同在于:
第一,现代学者所开展的是学术研究,亦即他们是站在科学的立场对各个宗教进行相对客观的、保持距离的学术研究、比较研究,不像中国传统社会的文人学士那样在教言教,阐教护教,他们研究宗教的出发点、动机与目的是由于他们先信仰了某个宗教,然后才对这一宗教开展主题先行的撰述,缺少了现代学术所必需的客观性。
其次,现代学者所开展的宗教研究充分吸收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与工具,是从现代学科进路而展开的学术研究;而传统社会的所谓学术研究只是没有经过现代科学洗礼的经史之学。二者具有本质的不同。
三、当代中国宗教学的初创:1949-1966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马克思主义成为学术研究的指导思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把宗教作为主观唯心主义的典型代表来看待,因此宗教研究实质上是对唯物主义的对手和反面教材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分析与批判。
真正在学科意义上对宗教学的创建要以1964年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创设世界宗教研究所为标志。“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建立与发展,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20世纪中国宗教学研究的系统化和机构化,因而与20世纪的中国宗教学密切相关。这种研究在中国的真正建构化及其成体系的发展,始于1964年世界宗教研究所的牵头及引领作用。”
而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建立是与当时我国所处的国际国内大环境密切相关。在经历了新中国刚成立时与苏联、东欧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短暂小高潮以后,继续不断扩大与世界各友好国家的交往和发展正常的外交关系,成为新中国外交的首要任务。20世纪50、60年代开始,广大的亚非拉地区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民族独立浪潮,这引起了同为民族独立国家的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这一时期成功开启了新中国外交史上的第二次建交高潮。
在与广大亚非拉国家外交关系快速发展,提高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影响的同时,我国对这些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语言包括宗教等方面的了解却十分薄弱,国内对这些领域的研究严重滞后,已经跟不上我国外交事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1964年3-4月间,北京大学党委撰写了《关于筹建世界三大宗教的研究机构问题的请示报告》。这份报告提出:“关于研究所的名称,定名为中国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下设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个研究室,开始系统地研究世界三大宗教的活动、理论和历史,待以后有条件时,再把这三个研究室扩大为三个研究所,并增加对印度教等世界其他宗教的研究。”
1964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建立是属于国家加强国际问题研究的一部分,宗教研究属于国际问题研究的一部分。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成立标志这中国学术界有了从事宗教研究的专业机构,由此从根本上启动了中国宗教学的学科发展。
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推论:
(1)主要把三大宗教作为世界宗教来看待和研究,中国的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不作为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2)对世界三大宗教的研究主要是为了满足我国当时国际斗争的需要,强调的是对它们的理解和认识,作为一种知识来对待,而并不关注现实问题。研究宗教是为了写好历史(哲学史、文学史和世界史)。
四、当代中国宗教学的凋零时期:1966-1978年
文革中,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陷入非正常状态,宗教成为被取缔的对象。以佛教为例,僧尼被迫还俗,寺庙为占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段特殊历史时期的宗教研究成果少得可怜。
据统计,10年间仅有10来篇的所谓宗教研究论文发表。因此,我国宗教研究的重新启动是在197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建立和世界宗教研究所归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后。
五、当代中国宗教学的恢复与重建:1978-20世纪90年代
1977年,世界宗教研究所归属于新成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始其稳定而系统的学术研究。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建立,其世界宗教研究系在全国首次招收宗教研究专业的研究生,此即中国系统培养现代宗教学人才之肇端。
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后所做的大事之一,便是由院里牵头,通过各个研究所,组织各地学术队伍,全面启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学术研究规划和实施。1979年2月12日至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指导、世界宗教研究所操办的全国宗教研究规划会议在昆明举行,意义重大。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讨论和制定1979年至1985年宗教学研究的规划,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研究宗教学的全国性学术团体。会议认真讨论了《全国宗教学研究1979-1985年规划》,通过了中国宗教学学会章程,民主选举了第一届学会理事会。这次会议是一次解放思想的会议,不仅对世界宗教研究所和全国宗教学研究全面铺开是很大的推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而且它的开放、包容、平等切磋的会风和学风,也为宗教学界健康风气的养成树立了一个榜样。
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宗教学已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建立了初步的宗教学术体系、学科体系与教学体系。宗教研究机构已形成一定规模,主要有四类:
一是社会科学院系统宗教研究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等;
二是高校系统的宗教研究机构,如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等;
三是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宗教研究机构,比如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等;
四是宗教团体系统的研究机构,如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等。
六、新时代的中国宗教学
进入新世纪以来,或者说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情、国情、宗教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许多的会议讲话和文件看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宗教问题特殊复杂性的深刻认识与宗教学家对宗教的理解不谋而合,美国著名宗教学家尼尼安·斯马特在其《世界宗教》一书中所提出的宗教的七个面相若合符节。也就是说,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重视并取得成绩的宗教哲学与宗教史的向度,对于更加全面、深入地认识一种宗教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对宗教实践、宗教仪式、宗教体验、宗教文学、宗教与道德、宗教与法律、宗教与社会、宗教与制度、宗教物质等进行认识和研究,这样我们才能获得对宗教比较全面、深入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之相应的是,宗教问题也变得更为复杂、更为重要、更为急迫。宗教的特殊复杂性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因此把宗教作为研究对象的宗教学自然也应有所体现。因此,我们提出宗教学可以分为宗教人文科学与宗教社会科学这两个部分。
宗教人文科学主要包括宗教哲学、宗教伦理学、宗教文学、宗教史学、宗教艺术学、宗教音乐学等,侧重以定性的方式展开宗教研究,基本上属于宗教基础研究,在历史上宗教问题的研究中更有优势。
宗教社会科学主要包括宗教政治学、宗教经济学、宗教法学、宗教管理学、宗教社会学、宗教人类学、宗教心理学、宗教教育学、宗教地理学、宗教传播学等,侧重以定量的方式展开宗教研究,基本上属于宗教应用研究,对于宗教现实问题的研究更有优势。
40年来我国的宗教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在“正确认识宗教发生、发展和走向消亡的客观规律,为党和国家制定宗教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方面,还是在“了解世界各国宗教的历史与现状,为增进国际交往、加强国际团结,培养宗教研究人才”方面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们过去强调对国外宗教的研究,强调宗教研究对世界史、哲学史、文学史编写的不可或缺,现在情况有了巨大的变化,宗教问题既是国际问题,又是国内问题,经常是国际与国内相互交织;宗教问题既是历史问题,又是现实问题,某种意义上宗教现实问题的研究更为急迫,更为重要。
在中国未来宗教学发展中,一方面需要一如既往的重视宗教人文科学,另一方面也要更加重视宗教社会科学的开拓与发展,把这个方面的短板补足。宗教人文科学与宗教社会科学对于中国宗教学来说,如车之两翼、鸟之双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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